是否延期: | 否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否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各投标单位: 大龙经济开发区易地扶贫安置房龙江新区三期(项目名称)监理招标招标文件前附表须知第1.3.1条(第3页)“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1095 日历天,相关服务期(勘察、设计、保修):730 日历天”与响应性评审记录表(第32页)“监理服务期招标文件规定的“监理服务期”为:1460 日历天+相关服务期(勘察、设计、保修):730 日历天。”表述不符,特此澄清:监理服务期以前附表须知表述为准,即:监理服务期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1095 日历天,相关服务期(勘察、设计、保修):730 日历天。开标时间及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特此澄清。 贵州大龙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15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15日 |
[铜仁公易建电(2018)0282号-1]大龙经济开发区易地扶贫安置房龙江新区三期监理招标.TRCF
34e203a9-30cb-4737-ac5f-aa1dd33be099doc(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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