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宁自治县简嘎乡喜妹村土地灌溉工程的补遗澄清
致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第四款:
原招标文件为:投标人配置在本项目的主要关键岗位人员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财务负责人投标人配置在本项目的主要关键岗位人员,须是投标人企业在《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示的人员,并持有有效的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岗位证明,且全部具备2016年《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培训证明。
现修改为:投标人配置在本项目的主要关键岗位人员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财务负责人投标人配置在本项目的主要关键岗位人员,须是投标人企业在《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示的人员,并持有有效的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岗位证明,且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需具备2016年《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培训证明。
二、 招标文件“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四条,投标保证金
原招标文件为:
(招标人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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