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务川自治县2018年涪洋镇、黄都镇组组通公路项目施工招标”的澄清说明
各投标人: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项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及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中 “提供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现变更为“提供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2017年及其以后成立的新公司无须提供,)” 。
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招 标 人:务川自治县洪渡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5日
1、补充招标文件 |
评标办法.xml |
澄清.pdf |
澄清.pdf |
[遵5203262018050643SG720]务川自治县2018年涪洋镇、黄都镇组组通公路项目施工招标.ZYCF |
2、补充招标文件相关材料 |
澄清.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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