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坪彝族苗族乡特色小镇建设项目–镇区主干道改造工程施工招标的补充通知3
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 |
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其增值税税率为11%,税金为税前工程造价×11%。 |
现修改为:
3.2.4 |
税金 |
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其增值税税率为10%,税金为税前工程造价×10%。 |
其余内容不变。
注:如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时,以本次通知内容为准。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特此通知。
招标人:赫章县双坪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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