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远县金盆水库工程监理C1”澄清的函

关于“镇远县金盆水库工程监理C1”澄清的函

编号:01

各潜在投标单位:

关于“镇远县金盆水库工程监理C1”项目,对招标文件进行以下澄清:

1、招标文件第9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4.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修改为:“(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注册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招标文件第3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X=│ai -S│/ai×100

ai -投标报价

S-评标基准价

现修改为: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X=│ai -S│/S×100%

ai -投标报价

S-评标基准价

特此澄清!

招标人:黔东南州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聚龙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81126

文件预览:

澄清通知.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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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通知.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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