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沙子坡片区综合整治项目(同心大道 4标段)电力改迁工程监理招标澄清通知
致:各投标人
现对“大方县沙子坡片区综合整治项目(同心大道 4标段)电力改迁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1 、原 招标文件 “ 第五章 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订”中第 26.1条原内容修改为: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原件, 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 09 时 30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及办理签到手续。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交相关原件资料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当日一并提交。并使用(附表一)记录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原件提交情况。 ”
2 、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 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订 ”第 28.3条第二自然段原内容修改为:“ 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原件。”
特此通知
招标人: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 2018年 12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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