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中潮镇潘老小学建设项目第1次答疑澄清

投标人
经研究,对 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中潮镇潘老小学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更正(澄清)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2) 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根据项目规模要求设置职称等级) 。

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附职称证、岗位证、缴纳养老保险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职称证、岗位证所署单 位以及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职称证、岗位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 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无岗位证的 ,可提供投标人单位的任职文件。

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2) 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具有岗位证 。

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附岗位证、缴纳养老保险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岗位证所署单位以及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岗位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无岗位证的,可提供投标人单位的任职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不变,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出修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未下载查看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人按此通知内容做好投标准备。

特此通知

黎平县教育局(贵州凯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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