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中潮镇潘老小学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更正(澄清)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不变,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出修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未下载查看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人按此通知内容做好投标准备。 特此通知 | ||||||||||
黎平县教育局(贵州凯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2024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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