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江县2015年施洞镇城市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监理”招标文件澄清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单位:
我单位实施的台江县2015年施洞镇城市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监理,现做出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审查文件 (一)投标函):
在充分研究(项目名称)监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考察工程现场后,我方兹以:按照建安工程预算审计价的%的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监理服务期限,实施和完成各项监理任务,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
现修改为:
在充分研究(项目名称)监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考察工程现场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的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监理服务期限,实施和完成各项监理任务,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
开标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金额均不做改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台江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日
文件预览:
[FJ52263020190124003YJL001]台江县2015年施洞镇城市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监理.QDNCF
文件预览:
[FJ52263020190124003YJL001]台江县2015年施洞镇城市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监理.QDN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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