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秀区2016蔡官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西秀区2016蔡官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现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P68页“响应性评审记录表”中计划工期为“6个月”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现澄清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个月”为准。
2、原投标文件P68页“响应性评审记录表”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万元”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现澄清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万元”为准。
3、原招标文件P73页中的“公司项目经理现场阐述方案记录表”与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A4.3 阐述方案评审和评分(B)不一致,现澄清以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A4.3 阐述方案评审和评分(B)为准。
4、原招标文件P77页“其他因素评审记录表”与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P55页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不一致,现澄清以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P55页其他因素的评审为准
5、原招标文件P79页“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中“阐述方案”和“企业信用”评分项目在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未赋分,删除本表中“阐述方案”和“企业信用”两项。
6、招标文件与招标工程量清单说明的工程内容不一致的,投标预算编制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文件其他编制以招标文件为准。
7、原招标工程清单中的给排水专业计取的税金是按11%,与招标文件及现行税率不同,现澄清修改为按“10%计取”。
8、原招标工程量清单中道路部分《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计算基数6—10项的数字是招标控制价编制时的数字,投标预算编制不作为参考。清单表格如下: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道路部分 |
标段:西秀区2016年蔡官片区城市棚户区改 |
第 1 |
页 共 1 |
页 |
||||||
造综合整治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 元) |
备注 |
||
1 |
1.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2 |
1.1.1 |
环境保护费 |
分部分项人工预算价+单价措施人工 预算价 |
0.67 |
||||||
3 |
1.1.2 |
文明施工费 |
分部分项人工预算价+单价措施人工预算价 |
3 |
||||||
4 |
1.1.3 |
安全施工费 |
分部分项人工预算价+单价措施人工预算价 |
5.2 |
||||||
5 |
1.1.4 |
临时设施费 |
分部分项人工预算价+单价措施人工预算价 |
4 |
||||||
6 |
1.2 |
夜间施工增加费 |
418721.42 |
0.69 |
||||||
7 |
1.3 |
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 |
418721.42 |
0.85 |
||||||
8 |
1.4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场地清理、雨水排除、道路维修 |
418721.42 |
0.42 |
||||||
9 |
1.5 |
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418721.42 |
0.38 |
||||||
10 |
1.6 |
工程定位复测费 |
418721.42 |
0.17 |
||||||
9、道路部分、道路绿化部分、给排水工程、道路照明《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里面有具体材料名称及数量不对,这部分材料名称及数字是招标控制价编制时的,投标预算编制不作为参考。
10、原招标文件中P21页3.7.3条修改为: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盖章、签字(或盖章);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11、原招标文件中P22页4.1.2条中增加电子光盘包封在商务标包封套内。
12、原定开标时间2019年2月25日10:30时,
延期至2019年3月5日10:30时。
招标人:安顺市西秀区蔡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陕西伍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5日
原创文章,作者: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hebid.cn/gongcheng/biangeng/1396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