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凯里东方广场(一标段1号楼、2号楼)”招标文件的修改及工程量清单更正和招标控制价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凯里东方广场(一标段1号楼、2号楼)”项目编号:ZB-190412-6361于2019年06月07日至2019年06月12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布公告并发布文件招标文件,现将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2.3 | 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成本警戒线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34207927.36元。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307471293.17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对投标报价低于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投标工程成本评审程序,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并承诺。 |
现修改为:
3.2.3 | 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成本警戒线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30501927.36元。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304061773.17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对投标报价低于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投标工程成本评审程序,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并承诺。 |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正文
3.5.2 “财务状况”应附银行资金证明或银行授信额度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如要求)。
提供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现修改为:
3.5.2 “财务状况”应附银行资金证明或银行授信额度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如要求)。
提供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工程量清单
我公司代理的“凯里东方广场(一标段1号楼、2号楼)”因原上传的工程量清单需要调整,现将调整正确的工程量清单重新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系统中,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阅下载,并以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做好投标准备。
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19年07月25日14时30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19年07月25日12时30分。
招标人:凯里东方城建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04日
文件预览:
[FJ52260120190604001YSG001]凯里东方广场(一标段1号楼、2号楼).QDNCF
文件预览:
[FJ52260120190604001YSG001]凯里东方广场(一标段1号楼、2号楼).QDN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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