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 ”的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董地乡食用菌产业开发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作出如下书面承诺:
1.八大员未到场,招标人有权作出任何处罚。
2.后续资金未到位前,不得善自停工,否则招标人将以“停工1天罚 1 万”作出处罚。
3.所有承诺须现场盖章,否则该承诺视为无效。
因此次变更未影响投标文件的制作,原开标时间不变。此次补充通知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招标人:纳雍县农村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
原创文章,作者: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hebid.cn/gongcheng/biangeng/1294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