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地乡食用菌产业开发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关于“ 董地乡食用菌产业开发示范基地

建设项目 ”的补充通知

投标人

董地乡食用菌产业开发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作出如下书面承诺:

1.八大员未到场,招标人有权作出任何处罚。

2.后续资金未到位前,不得善自停工,否则招标人将以“停工1天罚 1 万”作出处罚。

3.所有承诺须现场盖章,否则该承诺视为无效。

因此次变更未影响投标文件的制作,原开标时间不变。此次补充通知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招标人:纳雍县农村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5月 10

附件:

补充公告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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