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节金海湖新区响水中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
变更通知
各投标人:
由贵州省毕节金海湖新区响水中学为招标人, 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的“ 毕节金海湖新区响水中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 ,现对已发布《招标文件》内容作以下变更;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原文 |
变更 |
3.4.1投标保证金 |
3.4.1投标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是银行支票或电汇或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有效方式。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在网上自行打印。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整(人民币) 递交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开户单位: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专户)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帐号:17710121050000969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向未中标人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是银行支票或电汇或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有效方式。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在网上自行打印。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整(人民币) 递交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开户单位: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专户)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帐号:17710121050000969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向未中标人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
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原文 |
变更 |
附表A-3: 响应性评审记录表中 第6条 |
附表A-3: 响应性评审记录表中 第6条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伍万元整 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整 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
以上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 贵州省毕节金海湖新区响水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 19 日
附件:
原创文章,作者: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hebid.cn/gongcheng/biangeng/1281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