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元台房地产开发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项目澄清]

关于状元台房地产开发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 致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拟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主要设备整机制造商或具备正式授权的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是“电梯设备”为主营内容,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亿元,电梯品牌中国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修改为:“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拟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主要设备整机制造商或具备正式授权的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电梯销售或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的。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评分:5、生产制造商具备客梯生产速度10m/s或以上A级资质且消防电梯生产速度7m/s或以上A级资质且无机房客梯生产速度2.5m/s或以上A级资质的得8分,如有一项不符不得分。 修改为:制造商具备客梯生产速度大于等于10m/s能力的得3分,小于10m/s能力的得1分;制造商具备消防员电梯生产速度大于等于7m/s能力的得3分,小于7m/s能力的得1分;制造商具备无机房客梯生产速度大于等于2.5m/s能力的得2分,小于2.5m/s能力的得1分。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评分:曳引介质:电梯曳引介质采用新型材料钢带得6分,采用传统钢丝绳得2分。(需提供证明文件,不提供不得分) 修改为:产品创新:电梯关键系统采用新技术或新材料的得6分,其余的得2分,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评分:光幕:150束以上得3分,150束以下得1分。提供光幕型式试验报告加盖制造商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修改为:光幕:150束以上得3分,150束以下得1分。制造商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开标时间变更为2019年12月9日下午13:30分 招 标 人:遵义湘江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19年11月18日

招标澄清.pdf

[遵5203022019100008SG001]状元台房地产开发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ZY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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