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家湾道路工程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项目澄清]

关于汤家湾道路工程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提供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时间须为2018年,姓名前用√标注。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应为投标人单位。现修改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提供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时间为2019年任意三个月,姓名前用√标注。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应为投标人单位。 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2日

[遵5203022019110008SG001]汤家湾道路工程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ZY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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