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的澄清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拟招标的天柱县中山路延伸段道路及三馆道路工程招标文件现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单价子目评标办法”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投标总价得分(Ⅰ) | 20分 | 见A4.4-(2) |
分部分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得分合计(Ⅱ) | 30分 | 见A4.4-(3) |
主要材料、设备单价得分合计(Ⅲ) | 10分 | 见A4.4-(4) |
合计 | 60分 |
现招标文件澄清为: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投标总价得分(Ⅰ) | 60分 | 见A4.4-(2) |
合计 | 60分 |
原招标公告上传的15项材料和30项清单措施作废。
请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不变,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天柱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谦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2019年11月26日
文件预览:
[TD52262720191120002YSG001]天柱县中山路延伸段道路及三馆道路工程.QDNCF
新文档2019-11-2111.23.19_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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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档2019-11-2111.23.19_1(1).pdf
[TD52262720191120002YSG001]天柱县中山路延伸段道路及三馆道路工程.QDN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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