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达国际广场A1地块2、3号楼新风系统、气体灭火装置及3号楼
1-6层二次消防改造澄清通知
各投标单位:
经研究,对畅达国际广场A1地块2、3号楼新风系统、气体灭火装置及3号楼1-6层二次消防改造招标,作如下澄清:
1.本项目原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现改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2.本招标文件中“(含临建造师)”删除,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改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
特此澄清
招标人:黔东南州畅达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贵州聚龙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8日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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