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鑫桂源道路(一期)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答疑澄清

荔波县鑫桂源道路(一期)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nbsp是否延期:
&nbsp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nbsp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nbsp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关于荔波县鑫桂源道路(一期)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澄清致各投标人: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条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现变更序号为第3.5.5条,并对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不作要求,不作为资格标评标标准。后文中出现的第3.5.5条同样不作要求。2、原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现更改为要求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特此澄清!贵州阳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20年05月13日

重要提示:此处附件所含的招标文件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查看,若投标人要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及时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填写投标信息、网上支付、下载招标文件三个步骤,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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