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实施的“纳雍县坪山水库工程工程质量监督性检测”在采购文件第五章检测清单中进行单价报价,同时按照《贵州纳雍县坪山水库工程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中心实验室)招标技术要求》中3.2节实验项目及内容完善报价表。投标总价根据《贵州纳雍县坪山水库工程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中心实验室)招标技术要求》1.3节主要工程量表及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 734-2016)自行拟定检测数量及单价价格,各项检测项的工作量满足《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 734-2016)要求即可,具体检测工程量在评标中不作为废标依据,检测项目的完整性作为优先中标的依据。本项目最终结算价为投标总价,最终的检测项目及各检测项的检测数量在不超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 734-2016)及招标技术文件要求中(第12节:技术标准及规程规范参考)中相关规范规定的检测项和最大检测数量的情况下,为总价包干制,不另行补偿价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根据本通知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附件1:坪山水库初步设计阶段批复主体工程主要工程量及主要材料量汇总表
附件2:贵州纳雍县坪山水库工程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中心实验室)招标技术要求。
特此通知
招标人:纳雍县坪山水库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4月8日
附件: 附件一.pdf
附件: 附件二.pdf
附件: 招标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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