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设计+施工)第1次答疑澄清

关于“岑巩县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设计+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组织招标的岑巩县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设计+施工)需做澄清,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调整:

更正事项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第2条“无托欠农民工工资及安全质量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仅牵头单位出具):出具企业所在地住建部门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企业所在地住建部门出具投标企业近三年无安全质量事故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电子扫描件进行审核,证明材料需注明相关管理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更正为“2.信誉要求:(1)近 3 年(2018 年 11 月 01 日至今)未受到行业管理部 门违纪、违规通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且明令禁止参加行业内投标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联合体投标的仅牵头单位出具,上传承诺书电子件至投标文件格式部分)。 (2)投标人须承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处于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等被市(州)及以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其在规定时期内参加有关投标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联合体投标的仅牵头单位出具,上传承诺书电子件至投标文件格式部分)。

更正事项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2资格评审标准“无托欠农民工工资及安全质量要求”更正为“信誉要求”。

更正事项3: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部分资格审查资料“(二)无托欠农民工工资及安全质量要求”更正为“信誉要求”。

修改内容以此次发布的为准,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特此澄清!

招标人:岑巩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裕芳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qdnjsgc2021111202001001]岑巩县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设计施工).QDN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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