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编号: THZB2017-436CG
3、项目联系人: 刘玉瑶、孔垂砚
4、项目联系电话: 0851-85828196、85842169、85824556-601
5、项目预算金额(元): 10417090000
6、单一来源类型: 服务
7、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凤伟、刘星、吴海红
8、单一来源成交信息:
序号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主要中标内容 |
中标金额(元) |
1 |
贵州锦绣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黔南汽车商贸城六栋3单元9楼 |
黔南州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
10417090000 |
9、采购人名称: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城乡建设和规划委员会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经济开发区匀都国际A栋
项目联系人:刘凤伟
联系电话:15885478207
10、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泰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商业金融区内建勘大厦16楼
项目联系人:刘玉瑶、孔垂砚
联系电话:0851-85828196、85842169、85824556-601
11、开标时间 2017-11-09 00:00:00
12、开标地址: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 黔南州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棚改13189户,房屋拆迁总面积196万平方米,其中新建安置房500套、面积8.27万平方米,购买安置房面积102.5万平方米,纯货币补偿34.2万平方米。分属罗甸县、惠水县、瓮安县、龙里县、贵定县、独山县、三都县7个县。
1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5.2、根据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南州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服务购买主体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黔南府函【2017】121号、黔南州财政局《关于黔南州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服务购买计划的批复》黔南财综【2017】73号文件规定及《贵州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操作流程》(黔财采[2014]20号)“对具有特殊性、不符合竞争条件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可采用委托、战略合作等方式选择承接主体”的规定,由于本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且涉及到城市棚户区安置服务,需要购买的服务标的资金量巨大,且须统一提供长期的后续服务,为保证政府采购的成果质量和服务质量,必须采用本地具有相当资金实力和开发资质的市场化企业,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综上所述,鉴于本项目的特殊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并由贵州锦绣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实施。
15、ppp项目: 否
贵州泰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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