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市检察院技术侦查大楼一楼、负一楼空调室外主机采购项目已于2019年07月03日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评审,现将本次采购的成交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检察院技术侦查大楼一楼、负一楼空调室外主机采购项目
交易编号:2019-ZFCG-0813
二、公告日期:
公告日期:2019年06月26日
三、评审信息:
谈判日期: 2019年07月03日 11:00
谈判地点: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中心soho办公区G座)
谈判委员会组成: 陈义平,甘业康,杨建华
四、成交候选供应商信息:
包号(品目名) | 成交候选供应商 | 报价(元) | 供应商地址 | 备注 | |
市检察院技术侦查大楼一楼、负一楼空调室外主机采购项目 | 第一候选供应商 | 贵州禹弘景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389000 | 贵州省贵安新区贵安国际数字文化产业园一期(泰豪E时代)写字楼1号楼3层20至30号 | |
第二候选供应商 | 贵州正福科技电子有限公司 | 448800 | 贵州省贵阳市科学路3号台湾大厦913 | ||
第三候选供应商 | 贵阳四华安迪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 450300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188号方源广场A栋A2单元25层6号 |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姚惠
联系电话:0851-84581265
传真电话:0851-84581265
邮箱:192678776@qq.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产业园阳关大道112号
邮政编码:550000
采购人将从上述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019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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