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市公安局的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办公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已于2021年01月08日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评审,现将本次采购的成交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办公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交易编号:2020-ZFCG-2791
二、公告日期:
公告日期:2020年12月22日
三、评审信息:
评标日期: 2021年01月08日 13:00
评标地点: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中心soho办公区G座)
评标委员会组成: 张晓兵,刘新斌,周凯,兰敦国,欧阳泽兵
四、中标候选供应商信息:
包号(品目名) | 中标候选供应商 | 报价(元) | 供应商地址 | 备注 | |
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办公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 第一候选供应商 | 贵州家香餐饮连锁有限公司 | 2760000 | 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龙洞堡食品工业园A区10号 | |
第二候选供应商 | 北京万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3360000 | |||
第三候选供应商 | 贵阳海森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 2520000 | 贵州省贵阳市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龙洞堡食品工业园A区10号 |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高媛
联系电话:0851-86726677
传真电话:0851-86726677
邮箱:bzc20140903@163.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9附28号
邮政编码:550000
采购人将从上述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021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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