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直饮水设备维保项目(二次)评审结果公告

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市公安局市公安局直饮水设备维保项目(二次)已于2020年12月22日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评审,现将本次采购的成交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公安局直饮水设备维保项目(二次)
交易编号:2020-ZFCG-2753
二、公告日期:
公告日期:2020年12月15日
三、评审信息:
评标日期: 2020年12月22日 10:30
评标地点: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中心soho办公区G座)
评标委员会组成: 程宪,王芬,宋奇
四、中标候选供应商信息:

包号(品目名) 中标候选供应商 报价(元) 供应商地址 备注
市公安局直饮水设备维保项目(二次) 第一候选供应商 贵州鹤庭沃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97000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
第二候选供应商 四川通力达医疗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349000 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小微企业创新园红光镇长生桥路1111号9栋附1号
第三候选供应商 贵州安康饮水设备有限公司 516000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合肥路与北京路东侧地块中渝.万熙城C地块C3栋2单元8层15号房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高媛
联系电话:0851-86726677
传真电话:0851-86726677
邮箱:bzc20140903@163.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9附28号
邮政编码:550000
采购人将从上述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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