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清镇市公安局的清镇市公安局采购车辆维修(保养)项目(二次采购)已于2020年12月31日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评审,现将本次采购的成交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清镇市公安局采购车辆维修(保养)项目(二次采购)
交易编号:2020-ZFCG-2719
二、公告日期:
公告日期:2020年12月10日
三、评审信息:
评标日期: 2020年12月31日 13:00
评标地点: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中心soho办公区G座)
评标委员会组成: 邹蓉平,折小荣,聂刚,胡霞,杨凯
四、中标候选供应商信息:
包号(品目名) | 中标候选供应商 | 报价(元) | 供应商地址 | 备注 | |
清镇市公安局采购车辆维修(保养)项目(二次采购) | 第一候选供应商 | 清镇四海汽修厂 | 0 | 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青龙办事处塔山村停车场 | 工时费最终报价(下浮率):3%维修费最终报价(下浮率):2% |
第二候选供应商 | 清镇丰腾重型汽车修理厂 | 0 | 工时费最终报价(下浮率):1%维修费最终报价(下浮率):1% | ||
第三候选供应商 | 清镇市万山汽车修理厂 | 0 | 工时费最终报价(下浮率):2%维修费最终报价(下浮率):2% |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徐月华
联系电话:13765821374
传真电话:13765821374
邮箱:gzxy200304@163.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会展B区金融商务区SOHO西座15层1501号
邮政编码:550081
采购人将从上述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021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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