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为发挥社会资本在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上的经验和优势,提高建设和运营维护的效率与质量,正安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PPP项目(下称“本项目”)。正安县人民政府授权正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
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PPP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地址)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 8月 31日 10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JHX采购【2021】008号
2、项目名称: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PPP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4、预算金额:121712.72万元
5、采购需求:
本项目包含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PPP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项目建设地址安置地块位于瑞濠街道干龙孔安置点、芙蓉江安置点、苹果园安置点、上坝安置点和田生隧道口安置点。
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用房、小区配套服务(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养老服务用房、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配建物业服务用房等)、车库和安置区道路、绿化、供电、给排水、消防、环保等配套基础设施。
根据可研报告,本项目投资总额约121712.72万元。
本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BOT)模式。
合作期限为2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和建设工作并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提供项目设施运营维护服务,获得使用者付费以及政府方提供的运营补贴。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以上内容最终以发售的招标文件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限为2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主体要求:申请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境外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满足有关外商投资准入规定。本项目允许不同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叁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应明确联合体各方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持股比例必须大于0),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企业信誉:申请人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如联合体中任一成员不满足上述条件,则视同联合体不符合要求。
(3)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且符合资格审查标准的,按报名成功的时间先后顺序只认定最先报名的一家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其余申请人均认定为未通过资格审查。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否则,相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均认定为无效。
3)根据国办发〔2015〕42号文和财金〔2019〕10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参股并能对其经营活动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和国有企业,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2021年 8月 11日至2021年 8月 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审查标准
满足上述“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具体标准详见“第三章 评审办法”。
2、审查方法
(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进入下一阶段的采购程序。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与后续采购环节。
(2)实际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3)经重新资格预审后通过审查的合格申请人仍不够3家的,将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1年 8月 31日 10点 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100米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楼)。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 8月31日10时00分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介: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上述公告媒介上发布。申请人应随时关注上述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申请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正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珍州路583号
联系方式:13765262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精恒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遵义市汇川区苏州路交投大厦六楼6-3号
联系方式:15599286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杨
电 话:13910081344
文件预览:
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PPP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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