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乙方(中标单位):贵州纳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信守。
一、合同订立
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项目编号:GZWH-2020-1636D)获得以下货物和伴随服务(见合同条款二),并接受了乙方以总金额壹佰壹拾五万玖仟捌佰肆拾柒圆整(大写)提供上述货物和服务的报价(以下简称“合同价”)
二、产品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中标数量 |
中标单价(元 |
)合计总价(元) |
1 |
呼吸机 |
SV-600 |
迈瑞 |
1 |
310000 |
310000 |
2 |
呼吸机 |
NB350 |
迈瑞 |
1 |
249847 |
249847 |
3 |
肺功能测试机 |
IOS |
耶格 |
1 |
600000 |
600000 |
三、服务交付
1、交货地点:思南县民族中医院。
2、交货时间:。
3、交货费用:与交货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装卸费)以及安装 调试等标准伴随服务费用均包含在中标价格内,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条件执行甲方关于本项目有关设 备交付地点先后顺序确定及后期或有调整的相关安排,并承诺不因此要求增加任何差旅费等采购费用。
四、采购验收
1、验收地点:思南县民族中医院
2、甲方授权的验收代表为:。
3、验收注意事项:乙方必须当场拆封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的包装,在安装调试成功后请甲方验收,并将发票原件、质保卡、使用说明书(简体中文)、随机配件等交甲方签收。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4、其他有关验收的要求及详细内容参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以及供应商作出的响应承诺, 部分内容根据需要参考有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或用第三方检测方式以确定合格结论。
5、验收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按照争议解决约定方式处理。
五、付款方式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六、履约保证
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缴纳中标政府采购成交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产品最终验收合格且达到正常使用要求后(即按剩余货款支付时点)甲方无息返还乙方。履约 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履约保证金缴纳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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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全称 |
|||
账号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七、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的约定履行项目,导致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将被扣除履约保证金。
八、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九、其他约定
1、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通用合同条款;(2)合同条款资料表;(3)合同条款附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更改文件)、响应文件;(5)其他约定文件。
3、乙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甲方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验收之后对产品质量等产生争议、买卖双方认为有必要提请有关部门处理的,请在发生争议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用书面形式将有关情况报有关部门。
5、背离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有关文件(包括合同条款附件)所签定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两份、乙方、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各执壹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7、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思南县民族中医院乙方:贵州纳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章)
地址:贵州省思南县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未来方舟
法定或代理人(签字):法定或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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