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高坡乡大洪村2021年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物资采购(二次)合同公示

花溪区高坡乡大洪村2021年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物资采购(二次)花溪区高坡乡大洪村2021年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物资采购(二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ZFCG20220240-001

二、合同名称:花溪区高坡乡大洪村2021年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物资采购

三、项目编号:ZFCG20220240

四、项目名称:花溪区高坡乡大洪村2021年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物资采购(二次)花溪区高坡乡大洪村2021年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物资采购(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贵阳市花溪区高坡苗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 贵阳市花溪区高坡苗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13984189532
供应商(乙方): 贵州欣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办事处甲秀南路与西南环线东南侧中
联系方式: 1388506930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樟子松防腐材质木屋10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采购移动式樟子松防腐材质木屋10栋(3.5米*4米),售卖农特产品、工艺品,发展村集体经济、采购樟子松防腐木材质防腐四方木休息亭10栋,2.6米*2.6米*3.5米。带桌子,立柱17cm*17cm,增加村内休憩设施、采购樟子松防腐材质工具房150㎡。含室内布电及电灯,门窗,防腐木地板,用于存放村集体农机具等。
主要标的数量: 140
主要标的单价: 2000 元
合同金额: 1729461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供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2、供货方式:丙方负责自行协调解决。3、质保期:根据《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确保项目质量,苗木养护期为1年,质量保证期为2年,甲方按货款金额3%的金额扣除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2年满后,无利息退还乙方。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06-1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6-28

九、项目付款日期:2022-06-29

十、其他补充事宜:
行业划分: 农业
产品类型: 防腐木屋10栋、防腐四方木休息亭10栋、防腐木工具房150㎡、迎春花苗36000株、乔木种植310株、空间绿化2600㎡等
PPP项目: 否
是否联合体: 否
产品供应商: 贵州欣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贵州欣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附件: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合同附件:合同扫描_202206281130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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