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蒲新区档案馆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YZ2022-20

项目名称:新蒲新区档案馆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

预算金额(元):3541319.54

最高限价(元):3541319.54

采购需求:档案馆设备一批(详见采购清单)

标项1

标项名称:新蒲新区档案馆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541319.5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新蒲新区档案馆设备一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暂定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和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承担相应责任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年度或 2020 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2年1月份起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 供相应证明文件);②2022年1 月份起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包括银行、学校、部队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投标供应商须没有不良信用记录,若有则视为无效投标。(提供网页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被“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8日至2022年10月0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元):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100 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 楼)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电子交易服务系统(http://220.197.200.182:88或省平台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9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917开标室

5、公告期限

2022年09月28日

6、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额(元): 伍万元整

(2)保证金交纳时间:2022年9月28日09:00:00至2022年10月19日13点30分

(3)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帐号:523061500018150073564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根据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投标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照财库﹝2020﹞46 号文件附件格式。

②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参照财库[2017]141号文件附件格式。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③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①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评审总得分的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②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④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政策,但不重复享受。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遵义市新蒲新区

项目联系人:袁仕洪

项目联系方式:158856019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严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遵义市昆明路世贸城1号写字楼14楼

项目联系人:曾露露

项目联系方式:18089619759

文件预览:
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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