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水潭医院贵州医院二期项目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积水潭医院贵州医院二期项目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GZZZ-2024A2060

项目名称:北京积水潭医院贵州医院二期项目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 P52000020240004VO

预算金额(元):49616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1993000.00,标包2:11000000.00,标包3:3800000.00,标包4:6280000.00,标包5:4120000.00,标包6:10500000.00,标包7:1433000.00,标包8:2485000.00,标包9:1470000.00,标包10:1136000.00,标包11:5046000.00,标包12:35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01包:耳鼻喉内窥镜摄像系统等设备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99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耳鼻喉内窥镜摄像系统1套、膀胱镜高清摄像系统1套、转运监护仪3套、可视喉镜(软镜)1套、无创呼吸机2套、气压止血泵(可蓄电式)2套、煮沸消毒机(自动升降)1套。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02包:骨科手术导航定位系统等设备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1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骨科手术导航定位系统1套、近红外脑功能成像系统1套。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03包:1.5TMRI专用线圈(包含肩、肘、腕、膝关节、足踝)等设备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8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1.5TMRI专用线圈(包含肩、肘、腕、膝关节、足踝)1套、3.0TMRI肘关节专用线圈1套、悬吊全幅DR1套。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04包:小儿动力系统等设备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62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小儿动力系统2套、关节骨科动力系统3套、UBE双通道脊柱内镜1套、术中摄像系统1套、术中神经监护系统1套、关节韧带数字查体仪1套、微型针刀镜2套、石膏电锯1套。

备注:

标项5

标项名称: 05包:超声波脱钙仪等设备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1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超声波脱钙仪1套、骨质疏松治疗仪2套、便携式彩超(配经食道探头)2套、便携式彩超诊断设备(配腔内探头)1套、疼痛专用可视化超声系统1套、彩色超声诊断系统1套。

备注:

标项6

标项名称: 06包:移动式三维C臂CT系统等设备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0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移动式三维C臂CT系统1套、移动式G型臂X光机2套。

备注:

标项7

标项名称: 07包:冷疗机等设备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43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冷疗机1套、氦氖激光治疗仪3套、亚低温治疗仪2套、全胸振荡排痰机1套、高能量激光1套、聚焦式冲击波1套、低频治疗仪3套、多功能电动起立康复床2套、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1套、体外膈肌起搏器1套。

备注:

标项8

标项名称: 08包:麻醉机消毒机等设备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48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麻醉机消毒机1套、自动气压止血带4套、BIS检测仪1套、压力灭菌器2套、可视喉镜(儿童)2套、可视喉镜(成人)10套、神经刺激仪3套。

备注:

标项9

标项名称: 09包:结肠透析机等设备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47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结肠透析机2套、血液净化装置5套。

备注:

标项10

标项名称: 10包:液晶式内热式针灸治疗仪等设备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13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液晶式内热式针灸治疗仪1套、综合物理治疗系统1套、低温等离子射频仪1套、动态颈椎牵引机1套、氦氖治疗仪2套、骨创伤治疗仪2套。

备注:

标项11

标项名称: 11包:小儿微型C臂X光机等设备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504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小儿微型C臂X光机2套、电子胃肠镜1套、输注管理系统11套、非接触式眼压计1套。

备注:

标项12

标项名称: 12包:无痛皮试仪等设备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5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无痛皮试仪2套、铅屏6套、便携式多普勒血管探查仪1套、简易转运呼吸机2套。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具体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标包2: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具体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标包3: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具体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标包4: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具体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标包5: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具体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标包6: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具体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标包7: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具体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标包8: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具体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标包9: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具体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标包10: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具体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标包1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具体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标包12: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具体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标项6:否

标项7:否

标项8:否

标项9:否

标项10:否

标项11:否

标项12: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标项2:,标项3:,标项4:,标项5:,标项6:,标项7:,标项8:,标项9:,标项10:,标项11:,标项12: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须提供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信用信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及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文件。(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 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2: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须提供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信用信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及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文件。(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 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3: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须提供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信用信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及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文件。(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 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4: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须提供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信用信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及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文件。(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 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5: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须提供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信用信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及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文件。(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 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6: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须提供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信用信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及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文件。(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 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7: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须提供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信用信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及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文件。(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 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8: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须提供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信用信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及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文件。(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 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9: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须提供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信用信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及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文件。(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 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10: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须提供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信用信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及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文件。(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 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11: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须提供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信用信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及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文件。(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 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12: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须提供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信用信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及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文件。(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 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服务内容)

标项2:

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服务内容)。

标项3:

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服务内容)。

标项4:

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服务内容)。

标项5:

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服务内容)。

标项6:

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服务内容)。

标项7:

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服务内容)。

标项8:

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服务内容)。

标项9:

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服务内容)。

标项10:

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服务内容)。

标项11:

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服务内容)。

标项12:

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服务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7日 至 2024年06月1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7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标项2:否,标项3:否,标项4:否,标项5:否,标项6:否,标项7:否,标项8:否,标项9:否,标项10:否,标项11:否,标项12: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贵州省骨科医院院内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2:

贵州省骨科医院院内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3:

贵州省骨科医院院内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4:

贵州省骨科医院院内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5:

贵州省骨科医院院内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6:

贵州省骨科医院院内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7:

贵州省骨科医院院内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8:

贵州省骨科医院院内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9:

贵州省骨科医院院内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10:

贵州省骨科医院院内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11:

贵州省骨科医院院内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12:

贵州省骨科医院院内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其他事项: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采购活动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相关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等。ppp项目 : 否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贵州省骨科医院院内及采购人指定地点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具体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骨科医院

地 址:贵阳市白云区思贤街206号

传 真:0851-88195832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851-8819583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众智恒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164号

传 真:0851-85919672

项目联系人:招标业务二部 宋建

项目联系方式:0851-85919672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建

联系方式:18984175613

采购公告(积水潭二期第一批设备).pdf
采购公告.pdf
北京积水潭医院贵州医院二期项目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文件.GP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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