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1、项目名称:六盘水广播电视台采购高清电视转播车、广播直播车、电视播控设备项目
2、原项目名称: 六盘水广播电视台采购高清电视转播车、广播直播车、电视播控设备项目
3、项目编号: 0733-186212228301
4、项目序列号:S5202000000002004001
5、项目联系人:刘承成
6、项目联系电话:0851-84812466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7月20日
9、变更事项及内容(适用于更正公告):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第7条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 3)条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及《第十一章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中“资格评审标准”的规定,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制造商授权书”作为资格审查。
同时根据《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表头说明,本表关于所要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或修改,两者如有矛盾,应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因本更正公告为是对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予以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定开标时间2018年8月16日上午9时30分不变。相关澄清修改如下:
一、删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13.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13.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合法有效,应包括下列文件中的第1条,即删除:“1) 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二、《第十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授权书”说明第2条做修改。
原文:若投标人提供的是“有效授权单位”出具的“授权函”,应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授权单位”与制造商之间的授权关系(即:须证明“有效授权单位”得到了制造商的授权允许)。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无效。
修改为:若投标人提供的是“有效授权单位”出具的“授权函”,应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授权单位”与制造商之间的授权关系(即:须证明“有效授权单位”得到了制造商的授权允许)。该格式供本项目下B包和C包适用。
1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8号绿地联盛国际6号楼1栋2801室
项目联系人:刘承成
联系电话:0851-84812466
六盘水广播电视台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3日
温馨提示:
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将无法参加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的政府采购活动,为不影响您在上述时限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及时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已办理数字证书六盘水市接登录数字证书用户综合业务办理系统进行采购文件下载、保证金缴退、报名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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