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编号: XSGZ(C)-2019-33
3、项目序列号: S5202000000012576001
4、项目联系人: 李工
5、项目联系电话: 0858-6666717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购置数量 详细技术参数 交货时间 质保期 1 果皮箱 2000个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 1 年
(2)采购数量: 2000个
(3)采购预算: 包1: 20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2000000.00元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方指定的地点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无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根据要求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有效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或2018年度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证明或记录:投标人提供2018年10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证明或记录(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0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开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承诺中标后完全能够满足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正本放原件); 9.投标人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可按以下两种方式其中之一提供:①企业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②事业单位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事业单位在线”网站(http://www.gjsy.gov.cn/);查询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投标人须提供查询记录报告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资格文件。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1)购买采购文件时间: 2019-07-01 09:00 至 2019-07-05 17:00
(2)购买采购文件地点: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http://ggzy.gzlps.gov.cn/)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http://ggzy.gzlps.gov.cn/)
(4)采购文件售价:200.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9-07-23 09: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19-07-23 09:30:00
12、开标地点: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投标保证金额(元):4000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19-07-01 09:00:00至 2019-07-23 09:30:00
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1: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麒麟支行
帐 号1:0816001800000139
单位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2: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官厅支行
帐 号2:0809001700000592
14、PPP项目: 否
15、采购人名称: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地址: 水城县双水新区
项目联系人: 鲍工
联系电话: 15519857111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每一项加0.3分;所投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3)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仅限贵州、云南、青海)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的基础上加3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群升千禧广场07B栋5楼
项目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858-6666717
18、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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