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村级木质文化宣传栏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锦屏县村级木质文化宣传栏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LJ2019090984
三、项目序列号:/
四、项目联系人:周玉桥
五、项目联系电话:0855-8689590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木质文化宣传栏;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人民币178.24万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30日历天;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采购内容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殊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用户注册”进行信息入库注册(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门户网站“信息入库管理平台→企业(其他组织)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或自然人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8685619/8685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交易活动。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
九、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9 月20日09时00分至2019年9月26日17时00分;
(2)下载招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网站(http://ggzyjyzx.qdn.gov.cn)本项目只接受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或扫二维码方式进行交纳,收据出具的方式代理机构现场告知,售后不退);
十、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10月10日09时30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10月10日09时30分
十二、开标地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楼大厅)
十三、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300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9年9月20日09时00分至2019年10月10日09时30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是银行转账,投标人可以从银行柜面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银行转账须从供应商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登记的账户转出。
(4)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款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能写简称)
投标保证金账号:18910121050000581
开户银行全称: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行
银行行号:313713018909
注:供应商应将下载招标文件时取得的保证金随机码填入转(汇)款附言(摘要、备注、用途等)中,随机码唯一对应供应商所报名的采购项目,若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保证金缴纳则不能入账。供应商的保证金从缴纳到保证金退还各环节,保证金随机码系统均通过手机短信告知供应商保证金缴退情况,若手机信息告知不清时,供应商也可在保证金系统中自行查看保证金所处的状态。
(5)在保证金随机码收退试运行过程中,若出现问题时,请及时与州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财务部:0855—8685610或8685623;政府采购部:8685613或8685616。
十四、PPP项目:否
十五、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锦屏县委员会宣传部
地 址:贵州省锦屏县
联 系 人:欧一敏
联系电话:13885530386
十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文件执行,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其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其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依据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按照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文件执行;
(3)按照《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7〕6号文件执行;
(4)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文件《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执行。
(5)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十七、发布公告媒介:本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http://ggzyjyzx.qdn.gov.cn)及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同步发布。
十八、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凯里市体育路综合楼1栋2单元501室
项目联系人:周玉桥
联系电话:0855-868959015186819858
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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