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汇川区迎春灯饰悬挂灯笼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第一章2020年汇川区迎春灯饰悬挂灯笼采购及安装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 1、项目名称:2020年汇川区迎春灯饰悬挂灯笼采购及安装项目
  • 2、项目编号:SJZB2019-190
  • 3、项目序列号:SJZB2019-190
  • 4、项目联系人:陈强
  • 5、项目联系电话:13765990006
  • 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采购迎春悬挂及安装产品型号为: 14寸冬瓜尼丝纺灯笼(带5W-LED光源),16寸冬瓜尼丝纺灯笼(带5W-LED光源),120#植绒布灯笼(带5W-LED光源),800#植绒布灯笼(带5W-LED光源。 采购安装数量及地点:在嘉陵江路路灯灯杆上悬挂960个 14寸冬瓜尼丝纺灯笼(带5W-LED光源)制作的灯笼串、在长沙东路及香港路路灯灯杆上悬挂由2580个16寸冬瓜尼丝纺灯笼(带5W-LED光源)制作的灯笼串、在汇川区中心城区25条主要道路路灯上悬挂3935个120#植绒布灯笼(带5W-LED光源)、在董公寺收费站及河溪坝隧道等地安装由6620个800#植绒布灯笼(带5W-LED光源)组成的灯笼墙)。具体安装数量要求安装甲方设计图纸为准。
    • (2)采购数量:1批
    • (3)采购预算:858,600元
    • (4)最高限价:858,600元
    •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 日历天到货并安装完毕。
    •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需提交样品现场查看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照明工程或灯具的销售。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特殊资格要求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11-26 09:00:00至2019-11-28 17: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网上报名成功,网上下载(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ggzyjy.zunyi.gov.cn:88/ZYHY )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 并下载招标文件(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jy.zunyi.gov.cn:88/ZYHY )
    • (4)招标文件售价: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9-11-29 10:0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11-29 10:00:00
  • 12、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100米 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楼)。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9-11-26 09:00:00至2019-11-28 17:0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转账至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 帐 号:523061500018150073564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遵义市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联系地址:遵义市汇川区
    • 项目联系人:陈所长
    • 联系电话:13765990006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对小、微型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报价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报价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 3、报价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报价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须提供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资质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出现虚假,取消其参加本次采购的资格。 3、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11 / 63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地址:贵阳市小河区万科大都会B座18楼1807
    •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 联系电话:0851- 83891618 15519292808


  • 附件:
  • 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汇川区迎春灯饰悬挂灯笼工程量清单.xlsx

    谈判文件(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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