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国家储备林(一期)PPP项目(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9-522401-A02-D01-8567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毕节市林业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金〔2014〕215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对贵州省毕节市国家储备林(一期)PPP项目(二次)面向国内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社会投资方,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相关工作等。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贵州省毕节市国家储备林(一期)PPP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93-ZC2019-7-338号
3.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批复(毕发改农经〔2019〕241号),并由毕节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经财政部门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已经毕节市人民政府批复(毕府复〔2019〕47号);毕节市林业局采购社会资本已经毕节市财政局批复(毕财采复〔2019〕184号)。采购人为毕节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毕节市林业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潜在社会资本方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向毕节市林业局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4.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4.1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4.1.1 项目区位
本项目的建设范围为毕节市下辖的七星关区、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纳雍县、威宁自治县、赫章县8个县(区)。
4.1.2 合作内容包括
本项目由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方,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合作内容主要包括营造林工程及支撑体系的建设和运营维护。营造林工程建设总规模145.30万亩,其中木材基地建设规模122.2238万亩、经济林基地建设规模23.0762万亩;支撑体系建设包括苗圃基地建设0.3596万亩,林区道路971公里,构建毕节市智慧林业体系。
4.1.3 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PPP模式下动态总投资为1,300,024.19 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260,004.84 万元,剩余所需建设资金1,040,019.35万元,由项目公司自行筹资解决。
4.1.4 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8年(2年造林、6年抚育管护)、运营期22年。
4.1.5 项目回报机制
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按效付费。
4.2 采购范围
4.2.1 本次采购范围为贵州省毕节市国家储备林(一期)PPP项目(二次)的社会资本方,具体操作模式见本公告2.2.2款。
4.2.2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模式。申请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申请人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经营权,包括投资建设权、运营期的经营权、附属设施经营权等。申请人作为社会资本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经营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范围内的项目资产、设施设备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约定无偿移交给毕节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4.2.3本项目资本金为260,004.84万元,占总投资的20%,其中,各县(区)政府合计出资项目资本金为127,402.37万元,占比49%;社会资本方出资项目资本金为132,602.47万元,占比51%。
4.2.4资金来源
(1)政府出资资本金按照政府批复执行(毕府复〔2019〕47号);
(2)社会资本方出资资本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3)缺口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形式筹集。
5.申请人资格要求
5.1 申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主体要求包括:
5.2.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且有良好的信誉的企业;
5.2.2 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2.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及高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申请人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即可)
5.2.4申请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即可)
5.2.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申请人是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5.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3.1为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平台公司参股并能对其经营活动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国有企业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
5.3.2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
5.3.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5.3.4被责令停业的;
5.3.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3.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3.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5.4财务要求
5.4.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并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申请人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4.2投融资能力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成员应具备为本项目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不低于110亿元融资能力证明资料。
(1)融资能力证明资料为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的合法有效的授信额度证明或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存款证明或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意向函。
(2)申请人可以提供上述三项中的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即:联合体各成员能力可累加,不同银行可累加,存款证明和授信额度可累加)。
5.5 商业信誉及法律要求
自2015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没有任何直接由于经营者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或清算,其资产或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查封、冻结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仲裁对象。
5.5.1 申请人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中打印出来的企业信用报告(打印件加盖公章, 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5.2 “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下载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时间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当日至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前的任意时间(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查询内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当日至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前的任意时间(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查询内容: 企业及其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受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时间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当日至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前的任意时间。(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6 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5.6.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5.6.2 联合体成员需满足5.1—5.8款资格要求(可累计满足);
5.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5.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不予通过评审。
5.8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6.资格预审方法
7.办理 CA 及网上投标事宜
7.1电子密匙(CA)办理
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格预审申请人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代理机构组织采购项目的网上报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事项。
7.2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办理窗口
8.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并通过审核后才能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并取得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
8.1登录系统报名时间:2019 年 12 月 18 日 08:30 时至 2019 年12 月24 日17:30 时;
8.2《资格预审文件》及澄清与更正内容获取方式: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该网站及业务系统发出的澄清与更正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式:于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联 系 人:财务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
8.4参加投标询问或质疑联系方式:申请人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并获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收据。
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递交(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 月9 日 09:00 时,并于当日 09:20 解密,地点:网上评标。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投标担保
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无需投标担保。
12.其他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业务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资格预审条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公告期满后,采购人将按规定组织评审小组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的申请人进行审查,择优选择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名单将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和《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未参加或未通过的申请人不得参与下一阶段投标。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毕节市林业局
联系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
项目联系人: 廖冬云
联系电话: 15117618999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毕节市七星关区区政府礼堂旁
项目联系人:刘星
联系电话: 1838626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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