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三穗县八弓镇、桐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C2标段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1、项目名称:2019三穗县八弓镇、桐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C2标段
2、项目编号: GZJLKZC2019-GK-05
3、项目序列号: GZJLKZC2019-GK-05
4、项目联系人: 张建平
5、项目联系电话: 13985277971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 384.43万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施工工期: 180日历天
(6)施工地点: 三穗县桐林镇境内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自行选择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次采购人招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5个标段,每家投标单位只能选择1个标段投标。
(二)特殊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
东南州)点击“用户注册”进行信息入库注册(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
南州)门户网站“信息入库管理平台→企业(其他组织)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或自然人信息入库
办理操作指南”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8685619/8685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
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交易活动。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2月 26 日09时00分至2020年1月 2 日 17时00分。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ggzyjyzx.qdn.gov.cn)。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ggzyjyzx.qdn.gov.cn)下载。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或扫码方式支付。发票在开
标结束后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开具。
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01月20日14时30分。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01月20日14时30分。
12、开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楼)
13、投标保证金情况(1)投标保证金额:3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并到账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12月 26 日09时00分至2020年01月20 日14时30分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保证金应是银行转账,供应商可以从银行柜面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银行转账须从
供应商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登记的账户转出。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能写简称)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行
帐号:18910121050000581银行行号:313713018909
注:①供应商应将下载招标文件时取得的保证金随机码填入转(汇)款附言(摘要、备注、用途等)中,进账单的
附言(摘要、备注、用途等)只能填写9位字符随机码,如:AB1234567。不能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其他内容,
因为系统只能识别9位字符的随机码,否则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法进入交易中心保证金鉴收系统,保证金缴纳失败,
随机码唯一对应供应商所报名的投标项目,若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保证金缴纳则不能入账。供应商的保证金从缴纳到
保证金退还各环节,保证金随机码系统均通过手机短信告知供应商保证金缴退情况,若手机信息告知不清时,供应商
也可在保证金系统中自行查看保证金所处的状态。
②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成功缴纳后,供应商可自行从州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打印保证金收据。开标时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凭从州交易中心保证金系统打印出的保证金到账清单为保证金到账依据。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保证金清单的
供应商保证金为无效保证金,按误入款处理。
③在保证金随机码收退试运行过程中,若出现问题时,请及时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财务部:
0855-8685610,政府采购部:8685632或者8685616。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三穗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三穗县
联系人:张建平
电话:13985277971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所投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的,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
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
础上加3分。
(3)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总得分的基础上,每一项加
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
(4)按照《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7〕6号文件执行。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聚龙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 (凯里市丰球亲亲家园五栋五单元1102室)
项目联系人: 龙晓灵
联系电话: 0855-857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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