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蒲新区永乐镇卫生院骊龙分院DR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 1、项目名称:遵义市新蒲新区永乐镇卫生院骊龙分院DR设备采购

  • 2、项目编号:ZYXPZFCG2020001号

  • 3、项目序列号:C52033120200101

  • 4、项目联系人:穆先生

  • 5、项目联系电话:13985672715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DR设备一套,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参数清单

    • (2)采购数量:1  套

    • (3)采购预算:580,000元

    • (4)最高限价:580,000元

    •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满足国家相关行业规范的要求

    •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含供货、安装、调试、通过验收)

    •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新蒲新区永乐镇卫生院骊龙分院

    •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能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证照齐全;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⑧供应商信用信息:对列入被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购买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文件。

    • (2)特殊资格要求
                      投标企业为医疗器械设备生产(含销售)企业且证照齐全,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03-12 09:00:00至2020-03-20 17: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网上下载(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220.197.200.182:88/ZYHY/)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220.197.200.182:88/ZYHY/)

    • (4)招标文件售价: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0-04-02 13: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04-02 13:30:00

  • 12、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楼)917开标室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单位名称: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 帐  号:523061500018150073564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1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0-03-12 09:00:00至2020-04-02 13:3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遵义市新蒲新区卫生健康局

    •   联系地址:新蒲新区行政中心四楼

    •   项目联系人: 穆先生

    •   联系电话: 13985672715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相关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办法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3)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竞标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竞标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 (6)小微企业扶持 ①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非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评审时对小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本项目评审时对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7)监狱企业扶持 ①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 ②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监狱企业单独参加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中有监狱企业的),给予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残疾人福利性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证明文件的供应商,本项目评审时对其竞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   联系地址: 遵义市新蒲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采购科

    •   项目联系人: 杨先生、杨女士

    •   联系电话: 0851-28655857

文件预览:

    2020001新蒲新区永乐镇卫生院骊龙分院DR设备采购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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