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松桃苗族自治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松桃苗族自治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TRZLJZB-2020-011
标讯区域:松桃苗族自治县
行政区域:铜仁市松桃县
项目联系人:陈建辉、吴民清
项目联系电话:1858599390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松桃苗族自治县税务局
联系人:姚文利
联系方式:13721567598
联系地址: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蓼皋街道东城新区丹霞路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建辉、游菲15108570977
联系地址:铜仁市碧江区第一商业大道(望江苑)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松桃苗族自治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采购
采购品目:纳税辅助性服务
行业划分:服务业
预算金额:5702400元。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工作岗位有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办税服务厅咨询、纳税评估辅助性服务等岗。
2.服务期:3年。
3.合同签订方式:本项目实行“一采三年”,合同根据履行情况采取1年一签。
4.服务人员需于派遣前按照采购人要求经面试、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派遣到岗。
5.服务人员到岗时间:服务人员须于采购人用工通知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任意三个月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search/cr/ )查询的信用记录情况(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期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可以不用提供,如未提供的,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查询并记录留存)
(7)法定代表人开标的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开标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开标时,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一份以下资格验证材料:
1、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开标的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开标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5月20日9:00至2020年5月26日17: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贵州省·铜仁市)(http://jyzx.trs.gov.cn)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按系统要求自行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网上购买,不接受现场报名(购买),投标人应随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jyzx.trs.gov.cn)查看、处理采购人发出的文件澄清、补充、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以本项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11日9:30
开标时间:2020年6月11日9:30
开标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桃分中心)(地址:松桃县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二楼)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
(3)按财库〔2011〕181号文、黔财采〔2014〕15号文、黔财采〔2017〕6号文、财库〔2017〕141号及财政部印发“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执行。
(4)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注:须附有相关主管部门(如中小企业局或工信部门开出的证明材料)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营业执照直接注明等(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松桃苗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0年4 月29 日
文件预览:
[TRZLJZB-2020-011-1]国家税务总局松桃苗族自治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采购.TRZF
原创文章,作者: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hebid.cn/caigou/zhaobiao-caigou/8438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