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餐饮服务外包采购公告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餐饮服务外包

2、项目编号:GZMC-ZG20203032

3、项目序列号:S5200000000026816001

4、项目联系人: 聂小菊

5、项目联系电话: 0851-86892732-703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餐饮服务外包

(2)采购数量: 1

(3)采购预算: 包1:6990000.00元

(4)最高限价: ¥6,990,000.00(¥2,330,000.00元/年)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为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机关办公大楼(宝山北路2号)、296库区(富源中路318号)共提供约530人的餐饮制作及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服务期每满1年,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进行综合绩效评价,若综合绩效评价不合格的,采购人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自行踏勘,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a.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b.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18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果投标人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至今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如不需纳税或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除办公场所以外的自行办公的设备清单、专业技术能力相关的证明材料。⑤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函)⑥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函)

(2)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获取采购文件信息:(1)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0-06-30 09:00 至2020-07-06 17:00

(2)购买采购文件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电话:0851-85971822

(4)采购文件售价:300.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07-22 11:00:0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07-22 11:00:00

12、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13、投标保证金情况:投标保证金额(元):10000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06-30 09:00:00至2020-07-22 11:00:00

开户银行及帐号:单位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

帐 号:0109001400000182

14、PPP项目: 否

15、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2号

项目联系人:黄雨

联系电话:0851-85650883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给与6%价格扣除的优惠。具体需满足如下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

项目联系人:聂小菊

联系电话:0851-86892732-703

18、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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