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522401-P82-D03-5001
项目概况
金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 07月24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93ZC2020A176;
项目名称:金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贰万元整(¥152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壹佰伍拾贰万元整(¥1520000.00元);
采购需求:金沙县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服务全过程培育工作,包括教育培训、实践实训、创业指导和孵化、认定管理、系统管理、跟踪服务、绩效评估、总结和宣传等与培训工作相关的内容。协助并配合金沙县农业农村局完成项目相关售后服务、配合完成验收、备案工作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具体指标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培训任务并提供12个月的售后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办学许可证;
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属于法人的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表须加盖审计机构章);部分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或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投标供应商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1个月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鲜章;
1.5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发生并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6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为准.因疫情期间受影响的企业已向当地社保申请缓交或其他情况的,以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1.8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1.9投标人必须为2020年07月02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 月 02日至 2020 年07月 08 日每天上午0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获取;
方式: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事项。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07 月 24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
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 24 日09点00分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并于当日09:20时前解密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按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且确保在2020年07月23日17 :00时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为确保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
2.投标保证金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帐,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前,必须确认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否则不能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
3.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710121050000969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联系人:财务部;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
采购活动询问、质疑联系方式: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投标人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针对同一采购环节书面质疑文件并获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收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沙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毕节市金沙县鼓场街道城治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真星筑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168号金辉大厦塔楼1栋11层5号
联系方式:157 6165 5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冰曦
电 话:157 6165 5596
附件: 07.01采购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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