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铜仁市检验检测院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二次)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铜仁市检验检测院委托,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铜仁市检验检测院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铜仁市检验检测院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二次)

2.项目编号:GZSH-2019-1492

3.项目序列号:GZSH-2019-1492

4.项目联系人:彭京津

5.项目联系电话:18083537578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1)采购主要内容:高效液相色谱仪2台(进口)、电子天平2台(进口)、自动进样器1套(进口)、离子色谱柱1根(进口)、永停滴定仪1台。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00万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

(6)质量保证:整机验收合格后12个月。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详见招标文件;

8.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18年或2019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扫描件),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高效液相色谱仪要求具有产品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5)法定代表人开标的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开标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search/cr/ )查询的信用记录情况(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期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投标人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制作于标书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开标时,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以上第(1)、(4)、(5)条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资格核验材料。

9.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1)购买采购文件时间: 2020年7月20日09:00至2020年7月24日17:00

(2)购买采购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贵州省·铜仁市)(http://jyzx.trs.gov.cn)

(3)招标采购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

注:投标人应随时登录贵州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guizhou.gov.cn/)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贵州省·铜仁市)(http://jyzx.trs.gov.cn)“交易平台”查看、处理采购人发出的文件澄清、补充、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0年8月11日9:30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20年 8月11日9:30

12.开标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桃源大道铜仁市公共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具体缴纳流程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贵州省·铜仁市)点击进入后:首页-办事指南-保证金缴退。

(1)投标保证金额:10000.00元(壹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转账、汇款,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但须确保在投标保证金规定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保证金缴纳无效的风险。投标人使用转账的须从公司的基本账户(或单位账号)转入保证金专户。

有效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缴纳时间之前,以资金已到达保证金专户账上的为准,否则作无效处理,视为其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行

帐号:0601001500000296

14.采购人名称:铜仁市检验检测院

联系地址:铜仁市碧江区川硐街道铜仁学院内

项目联系人:杨小江

联系电话:13688562319

1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按照《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8〕6号文件执行。
(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按照财库【2019】19号执行。
(6)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按照财库【2019】18号执行。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16.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1号(金融101大厦A座21层19号)

项目联系人:彭京津

联系电话:18083537578

文件预览:

评标办法.xml

招标文件.pdf

[GZSH-2019-1492-1]铜仁市检验检测院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二次).TR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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