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区棚户区改造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区棚户区改造PPP项目招标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持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杜鹃大道国贸中心七楼通过报名审核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 3 月 3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93ZP2021D084

2、 项目名称: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区棚户区改造PPP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

4、 预算金额:277750.26万元

5、 采购需求:

本项目包含七星关区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项目建设地址安置点为:七星关区碧海片区1号安置点、七星关区碧海片区2号安置点、七星关区碧海片区3号安置点、保障住房1、2号安置点、保障住房云尚居安置点、保障住房4号安置点、保障住房3号安置点。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物管用房、公共厕所、社区中心、幼儿园(七星关区碧海片区1号安置点、七星关区碧海片区3号安置点为12班,保障住房4号安置点、保障住房云尚居安置点为9班)、文化室、老年人服务站、垃圾转运站等配套服务用房20662.50平方米,配建地下车位7129个。

本次改造项目共计拆迁5682户,涉及7个安置点,拆迁红线地域面积4005亩,拆迁住房面积576539.17平方米,户均约101.47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58005.49㎡,住宅建筑面积634193.09㎡,小区配套服务建筑面积20662.50㎡,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95126.74㎡。

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包括建设物管用房、公共厕所、社区中心、幼儿园(七星关区碧海片区1号安置点、七星关区碧海片区3号安置点为12班,保障住房4号安置点、保障住房云尚居安置点为9班)、文化室、老年人服务站、垃圾转运站等。地下停车位共7129个。

根据可研报告,本项目投资总额约277750.26万元。

本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BOT)模式。

合作期限为2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2年)。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和建设工作并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提供项目设施运营维护服务,获得使用者付费以及政府方提供的运营补贴。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以上内容最终以发售的招标文件为准。

6、 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限为2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2年)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主体要求:申请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境外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满足有关外商投资准入规定。本项目允许不同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应明确联合体各方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持股比例必须大于0),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企业信誉:申请人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如联合体中任一成员不满足上述条件,则视同联合体不符合要求。

(3)其他要求:

1)社会资本方应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如为联合体参与的,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否则,相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均认定为无效。

3)国办发〔2015〕42号文和财金〔2019〕10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参股并能对其经营活动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和国有企业,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项目采购。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代表参加投标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 2021年 2 月 4 日至2021年 2 月 9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杜鹃大道国贸中心七楼

3、方式: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的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四、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审查标准

满足上述“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具体标准详见“第三章 评审办法”。

2、审查方法

(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进入下一阶段的采购程序。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与后续采购环节。

(2)本项目有3家以上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实施机构可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五、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六、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1年 3 月 3 日 9 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递交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

七、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 3 月 3 日前。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上述公告媒介上发布。申请人应随时关注上述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申请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十、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七星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贵州省毕节市百里杜鹃大道双狮路11号

联系方式:陈萍  139845899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草场1号北京硅谷电脑城1517号

联系方式:段韬  152014339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韬

电     话:1520143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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