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公安局主大楼禁毒宣传大屏采购谈判公告

金沙县公安局主大楼禁毒宣传大屏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1-522401-C39-D01-7380

项目概况

金沙县公安局主大楼禁毒宣传大屏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后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 2021年10月22日 0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93ZC2021C669

项目名称:金沙县公安局主大楼禁毒宣传大屏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87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870000.00元

采购需求:禁毒宣传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5个日历天内安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3诚信资格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报价。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包括信用信息首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包括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公告之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提供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一时间段的检索查询结果,)提供带网址及版权信息的查询页面完整的彩色截图并加盖鲜章的查询记录截图(完整清晰)。

3.4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查验证:投标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查询企业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等犯罪档案记录,若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前3年内存在行贿等犯罪档案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带网址及版权信息的查询页面完整的彩色截图并加盖鲜章的查询记录截图(完整清晰)。

3.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6基本开户银行2021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或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附注。报告未加盖审计机构公章、三表一注未加盖审验章均视为无效)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投的标担保函。

3.7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凭证或回单须标明有本款要求的税种方为有效)。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原件或加盖税务机关鲜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加盖投标人印章)。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 2021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 8:30

至下午 17:30(北京时间)

地点: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获取

方式: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事项;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10月22日 09 点 00 分,并于当日09点20分之前解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谈判,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谈判保证金必须

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按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且确保在谈判截止

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为确保

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

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谈判保证金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

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

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

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

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

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前,必须确认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

目绑定,否则不能进行《响应文件》的上传。

3.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710121050000969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联系人:财务部;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

4.采购活动询问、质疑联系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

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根据财政部令第 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并获取本

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收据;

询问、质疑联系人:张光学

询问、质疑联系电话:15329072111

5.报价响应时间:供应商必须保证在谈判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

态。在谈判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 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

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谈判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

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最终报价(第一轮在线报价 20分

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其基础报价,第二轮在线报价 20分

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第一轮报价,以此类推)。请各供应

商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

务系统操作流程。

6. 敬告: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

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电话:0857-8317294)。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沙县公安局

地 址:金沙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马培18230856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兴邦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金沙县鼓场街道

联系方式: 张光学15329072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培

电 话:18230856396

附件:金沙县公安局主大楼禁毒宣传大屏采购谈判文件.pdf

原创文章,作者: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hebid.cn/caigou/zhaobiao-caigou/828074.html

Like (0)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Previous 2021年10月17日
Next 2021年10月18日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Please Login to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