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单一来源采购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共黔西南州委宣传部委托,就中共黔西南州委宣传部关于和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2021年对外宣传合作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项目名称:中共黔西南州委宣传部关于和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2021年对外宣传合作项目
2、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2105】0016
3、采购预算:800万元
4、项目概况:中共黔西南州委宣传部关于和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2021年对外宣传合作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
1 |
中共黔西南州委宣传部关于和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2021年对外宣传合作项目 |
800万元 |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规定条件,须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二)特殊资格要求无
6、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9月15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09月16日17时00分。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http://ggzyjy.qxn.gov.cn/)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支付标书费(未支付标书费的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无效)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网址http://ggzyjy.qxn.gov.cn/)。(注:本项目为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其他供应商请勿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09月17日14时00分
8、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09月17日14时00分
9、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交易中心显示屏)
10、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5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及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5日09时00分至2021年09月17日14时00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供应商需从基本账户转出
(4)开户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
账号:38110121050000091
汇入行行号:313707038115(此行号用于汇款时查询准确的开户行)
备注说明:建议投标保证金在交纳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汇款,以便保证金及时到账;(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导出的数据为准,保证金未交纳到指定账户、未从基本户转出或到账截止时间后到账的作废标处理。)
新系统采纳的都是随机码保证金方式。
随机码获取: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成功后即生成唯一随机码。
填写随机码要求:投标单位汇款时必须在转(汇)款附言栏(摘要、备注、用途等)中填写对应标段(包)生成的随机码。
填写随机码要求:必须是连续、完整、清晰可见的(不能填写特殊字符如‘*’或其他不是正常的汉字或者文字)。入款方式支持柜台转账,网银转账。入账时入账打款单上的信息必须与单位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如果不一致请务必打款前修改自己的诚信库信息保持一致。联系电话:0859-3121501;
11、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如果高于采购预算价的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12、报价标书构成(壹正贰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承诺函为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自拟);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保证金交纳回执证明;
6)其他材料;
12.1供应商应将所有响应文件必须胶粘装订成册,不允许用活页装订, 并附目录及对应页码,文件内容采用A4纸(字号不作要求),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正本、副本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13、开标时身份核验要求:
(1)投标人若为法人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注:以上资料请单独提交一份)
14、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为证明材料原件(格式自拟);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注:以上资质,请单独提交,如未按要求单独提交,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5、招标代理服务费:柒仟元整(¥:7000.00元)。招标工作结束后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16、供应商的报价以现场谈判结果为最终报价,并由法定委托代表签字确认。
1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
17.1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当编写协商情况记录,主要内容包括:
(一)依据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
(二)协商日期和地点,采购人员名单;
(三)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
(四)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
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采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记录有异议的采购人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员拒绝在记录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18、合同签订:合同由中共黔西南州委宣传部与中标供应商双方签订。
19、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0、投标供应商要求澄清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异议, 应在开标前 2日登录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在“网上提问”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
21、投标供应商确认收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 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 因投标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概由投标供应商自己承担。
22、其他未尽事宜,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签订合同时议定。
23、本次采购不附带其他附加条件。
24、采购人名称:中共黔西南州委宣传部
地址:兴义市
联系人:李斌
联系电话:18885068808
25、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微微
联系电话: 0859-3918068
地址:兴义市桔山广场中兴五街石磨坊背面
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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