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顺市城市棚户区改造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及公开招标公告
贵州省安顺市城市棚户区改造PPP项目已由安顺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采用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行建设实施。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贵州黔信通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实施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8300-2021030031
项目名称:贵州省安顺市城市棚户区改造PPP项目
项目序列号: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2,862.3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62,862.36万元,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项目概况:
贵州省安顺市城市棚户区改造PPP项目为新建项目,本项目总拆迁住房面积223429.04平方米,全部采取实物安置,安置比1:1.2,规划总用地面积113583.52平方米,共需建设住宅268114.85平方米,配套建设商业36091.11平方米、地下车库110796.07平方米;根据《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设物管用房、公共厕所、社区中心、垃圾转运站等配套服务用房6280.78平方米;架空层2429.35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安置小区内硬质铺装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及总平管网工程。配建停车位3147个,本项目3个安置点总建筑面积423712.16平方米,安置总户数为3030户。
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BOT)模式。合作期限为2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2年)。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和建设工作并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提供项目设施运营维护服务,获得使用者付费以及政府方提供的运营补贴。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二、采购需求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选择具备一定实力的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载明有期限的,应在有效期限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或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七、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企业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申请人所在地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材料或申请人依法缴纳社保的声明函复印件。
②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等任意一项税种均可)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申请人依法缴纳税收的声明函复印件。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申请人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七、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主体要求:申请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叁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应明确联合体各方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持股比例必须大于0),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企业信誉:申请人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如联合体中任一成员不满足上述条件,则视同联合体不符合要求。
(3)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且符合资格审查标准的,按报名成功的时间先后顺序只认定最先报名的一家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其余申请人均认定为未通过资格审查。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否则,相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均认定为无效。
四、资格预审方法
(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2)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进入下一阶段的采购程序。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与后续采购环节。
五、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的获取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_ 2021-10-28 00:00:00 至 2021-11-11 00:00:00_(具体以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为准)
(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10-28 00:00:00至 2021-11-18 00: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交易中心电话:0851-33350261,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gzy.anshun.gov.cn/)。
(4)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审查标准及方法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1 年 11月 18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具体以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公告为准)。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 年 11月 26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审时间:2021 年 11月 18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具体以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公告为准)。
评审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招标文件开标
开标时间:2021 年 11月 26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投标保证金情况
(1)资格预审保证金额(元): 0元
(2)投标保证金额(元): 30,000元
(3)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1-10-28 00:00:00至2021-11-25 16:00:00
(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单位报名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个人报名的须从个人账户转入,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
注: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进账单附言准确填写缴费码:A00000000(根据各种不同的单据,可能为附言、备注、用途等中准确填写缴费码,附言中只能写缴费码,不能写其他任何信息,如不填写,所交纳保证金将被系统自动退回,导致交纳失败)。
(5)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
账 号: 0333001400000001
(1) 公告媒介: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及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申请人应随时关注上述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申请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2)鉴于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同时发布,有利于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提前制作投标文件,资格预审通过的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间以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
十四、联系方式
名 称: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曹威喜
联系方式: 18585397615
名 称: 贵州黔信通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70号贵阳恒大翡翠华庭第3栋14层20号
联 系 人: 蒋伟
联系方式: 0851-83838053
01贵州省安顺市城市棚户区改造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2).pdf
贵州省安顺市城市棚户区改造PPP项目-招标文件第一至七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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