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2-520526-D03-D03-2764
项目概况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物业管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9月6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52052620220000N8
2.项目名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990000.00元/年(大写:玖拾玖万元整/年)。
5.最高限价:¥990000.00元/年(大写:玖拾玖万元整/年)。
6.采购需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办公大楼物业管理、威宁县看守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详见《磋商文件》附件5)。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叁年,合同按照考核合格后一年一签。
8.行业:本项目属于物业管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10.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注:审计报告未加盖审计机构公章视为无效;或提供银行2022年至今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如果投标人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并承诺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税款所属期及社会保障资金所属期为 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等证明;2022年1月以后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任意1个月内(含)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查实不属于中小企业,将按虚假应标处理。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参与投标,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注:⑴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不得视为中小微企业:①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4);②需在响应文件“中小企业产品明细表”中逐项注明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体名称并备注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行业类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本项目行业属于物业管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2年 8月 23日至2022年 8月 3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组织采购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磋商文件》、上传《响应文件》书等事项;
3.方式: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后下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 9月 6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并于当日13时20分前解密响应文件;
2.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1.时间:2022年 9月6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办理CA 、“标信通”APP 及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事宜
1.1 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或“标信通”APP 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内,即可参加本公司组织采购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书等事项。
(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 或“标信通”APP 须保持一致);
1.2 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并通过审核后才能下载《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取得上传投标文件资格;
1.3 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CA 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
1.4 办理“标信通”APP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658-7878; 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
1.5 制作、上传投标文件技术支持:
联系人:信源公司;
电话(传真):0857-8317294。
2.投标保证金交纳: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出具,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银行转账方式以外交纳保证金的需提供原件扫描件)。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2022 年 9月 6日13:00 时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按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且确保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联系人:财务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
2.1、保证金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标书费、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
2.2、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户名: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账号:17710121050000969。
3.采购活动询问、质疑联系方式:供应商认为磋商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 号令)要求针对同一采购环节一次性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公司将针对其内容在收到质疑或询问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未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项目提出的质疑,本公司可不作答复。未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 号令)要求对本项目提出的质疑,本公司可不作答复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没有提出质疑或询问的,将被视为完全认同采购文件。
询问、质疑联系人:郑海
询问、质疑联系电话: 18685339239
4.敬告: 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袁刚
联系电话:13985358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金源财富中心D栋19楼;
联系方式:郑海
联系电话:18685339239
敬告:
1.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
2.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 20 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磋商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报价(即:第一轮在线报价20 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其基础报价,第二轮在线报价 20 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第一轮报价,报价轮数以专家确定,以此类推)。请各供应商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
文件预览: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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