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职业教育中心食堂中央空调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金沙县职业教育中心食堂中央空调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52052320220005CA

项目名称:金沙县职业教育中心食堂中央空调项目

预算金额:1350000

最高限价(如有):135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金沙县职业教育中心食堂中央空调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金沙县职业教育中心食堂中央空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金沙县职业教育中心食堂中央空调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1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报表中应特别说明企业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2022年近3个月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果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函;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报价。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包括信用信息首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中信用信息首页“下载信用报告”报告查看时间应为获取磋商文件当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一时间)、中国政府采购网(包括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应为获取磋商文件当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一时间)清晰完整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参与投标,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注:⑴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不得视为中小微企业:⑴中小企业声明函(附9); ⑵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6日08时30分至2023年01月08日17时30分

地点:登录http://jyxt.ggzy.bijie.gov.cn/ggzy/

方式: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后下载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办理CA 、“标信通”APP 及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事宜 1.1 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或“标信通”APP 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内,即可参加本公司组织采购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书等事项。 (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 或“标信通”APP 须保持一致); 1.2 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并通过审核后才能下载《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取得上传投标文件资格; 1.3 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CA 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 1.4 办理“标信通”APP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658-7878; 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 1.5 制作、上传投标文件技术支持: 联系人: ; 电话(传真):0857-8317294。 2、投标保证金交纳: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出具,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银行转账方式以外交纳保证金的需提供原件扫描件)。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2023年 1 月 9日10:00时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按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且确保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联系人:财务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 2.1、保证金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标书费、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 2.2、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户名: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账号:17710121050000969。 3.采购活动询问、质疑联系方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 投诉办法》(财政部 94 号令)要求针对同一采购环节一次性通过毕节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 公司将针对其内容在收到质疑或询问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并以 书面形式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 关供应商。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的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 号令)要求对本 项目提出的质疑,本公司可不作答复。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没有提出质疑 或询问的,将被视为完全认同采购文件。 询问、质疑联系人: 询问、质疑联系电话: 4. 敬告: 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 5.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沙县职业教育中心

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联系方式:183863016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彭家湾花果园项目M区3栋1单元28层14号[小车河办事处]

联系方式:15348604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兴兰

电 话:15348604260

文件预览:
金沙县职业教育中心食堂中央空调项目采购公告.pdf
招标文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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