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医院2024年医疗设备维保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贵州省人民医院2024年医疗设备维保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MCHC-DZ-ZG20246051

项目名称:贵州省人民医院2024年医疗设备维保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 P520000202400068Z

预算金额(元):36160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7920000.00,标包2:1480000.00,标包3:1800000.00,标包4:5070000.00,标包5:5100000.00,标包6:5700000.00,标包7:2400000.00,标包8:1500000.00,标包9:900000.00,标包10:200000.00,标包11:6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包1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93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包2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74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包3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9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包4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2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5

标项名称: 包5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6

标项名称: 包6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7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7

标项名称: 包7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7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8

标项名称: 包8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8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9

标项名称: 包9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0

标项名称: 包10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1

标项名称: 包11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标包2:详见采购文件,标包3:详见采购文件,标包4:详见采购文件,标包5:详见采购文件,标包6:详见采购文件,标包7:详见采购文件,标包8:详见采购文件,标包9:详见采购文件,标包10:详见采购文件,标包1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标项6:否

标项7:否

标项8:否

标项9:否

标项10:否

标项1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其他:无,标项2:其他:无,标项3:其他:无,标项4:其他:无,标项5:其他:无,标项6:其他:无,标项7:其他:无,标项8:其他:无,标项9:其他:无,标项10:其他:无,标项11:其他:无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2: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3: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4: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5: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6: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7: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8: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9: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10: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1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标项5:

标项6:

标项7:

标项8:

标项9:

标项10:

标项11: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4日 至 2024年07月1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4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标项2:否,标项3:否,标项4:否,标项5:否,标项6:否,标项7:否,标项8:否,标项9:否,标项10:否,标项11: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2: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3: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4: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5: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6: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7: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8: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9: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10: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11:

详见采购文件

3.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人民医院

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中山东路8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姜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851-8592749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陈怡、赵丹丹

项目联系方式:0851-86892235-72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怡、赵丹丹

联系方式:0851-86892235-729

采购公告.pdf
贵州省人民医院2024年医疗设备维保项目采购文件.GP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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