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蒲新区2022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培育)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YHD2023-28

项目名称:新蒲新区2022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培育)建设项目

项目序列号:B-20230510-000113-4-ZY

预算金额(元):1765793.18

最高限价(元):总价1765793.18元;单价319.78元/亩

采购需求:在新舟镇实施低效林改造项目5521.9亩,其中关田村456.4亩、槐安村571亩、乐耕村1189亩、绿塘村1153.8亩、平远村298.4亩、群乐村570.4亩、沙滩村542.3亩、新舟村24亩、杨录村458.8亩、禹门村257.8亩。实施内容:林地整地及清理(割灌除草、修枝整形、病虫害防治、施肥和补种等)。

标项1

标项名称:新蒲新区2022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培育)建设项目

数量:5521.90亩

预算金额(元):1765793.1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在新舟镇实施低效林改造项目5521.9亩,其中关田村456.4亩、槐安村571亩、乐耕村1189亩、绿塘村1153.8亩、平远村298.4亩、群乐村570.4亩、沙滩村542.3亩、新舟村24亩、杨录村458.8亩、禹门村257.8亩。实施内容:林地整地及清理(割灌除草、修枝整形、病虫害防治、施肥和补种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月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不接受第三方代缴,成立未满三个月或实际缴费未满三个月的可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任及后果。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优惠,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注: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为:云南、贵州、青海等。

(4)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5)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评审工作过程中,在评审总得分的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

  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2日至2023年05月2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点击“会员系统”进行 招标文件下载。(未注册账号办理 CA 证书的需注册账号办理 CA 证书后登录)

售价(元):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100 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 楼)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电子交易服务系统(http://220.197.200.182:88或省平台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5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904开标室

5、公告期限

2023年05月18日

6、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情况

(一) 保证金额(元) :20000.00 元

(二)保证金交纳时间:2023 年 5月 12日 09:00:00 至 2023 年 6月 5日 13:30

(三)保证金交纳方式 :电汇、网银或转帐、电子保函

(四)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帐 号:523061500018150073564

7、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舟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舟镇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人:杨站长

项目联系方式:183009166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志远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银海元隆广场11栋1单元5层3号

项目联系人:万工

项目联系方式:18685631070

文件预览:
采购公告.pdf
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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