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遥感监测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贵州省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8日 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SHQ2024ZB—008

项目名称:贵州省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遥感监测

交易项目编号: P52000020240004IS

预算金额(元):78533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2334000.00,标包2:2154000.00,标包3:1809300.00,标包4:155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贵州省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遥感监测(一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33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贵州省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遥感监测(二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15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贵州省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遥感监测(三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8093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贵州省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四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55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一年(具体事宜双方在合同签订时约定),标包2:一年(具体事宜双方在合同签订时约定),标包3:一年(具体事宜双方在合同签订时约定),标包4:一年(具体事宜双方在合同签订时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2:,标项3:,标项4: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一般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等;事业单位由单位财务处出具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或其他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2024年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2024年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凭证和缴纳税收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或成立时间不足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2.投标供应商须承诺近三年内完成的同类项目未受到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通报批评或警告及以上的处罚和无调查监测类项目成果质量评价不合格情况的声明(投标供应商自行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投标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一包、四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一包、四包不接受非中小企业投标,故不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二包、三包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规定,小微型企业在政府采购中参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小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一包、四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云南、贵州、 青海)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5)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须提供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特殊资格要求:无

标项2:

一般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等;事业单位由单位财务处出具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或其他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2024年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2024年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凭证和缴纳税收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或成立时间不足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2.投标供应商须承诺近三年内完成的同类项目未受到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通报批评或警告及以上的处罚和无调查监测类项目成果质量评价不合格情况的声明(投标供应商自行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投标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一包、四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一包、四包不接受非中小企业投标,故不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二包、三包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规定,小微型企业在政府采购中参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小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一包、四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云南、贵州、 青海)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5)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须提供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特殊资格要求:无

标项3:

一般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等;事业单位由单位财务处出具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或其他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2024年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2024年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凭证和缴纳税收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或成立时间不足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2.投标供应商须承诺近三年内完成的同类项目未受到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通报批评或警告及以上的处罚和无调查监测类项目成果质量评价不合格情况的声明(投标供应商自行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投标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一包、四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一包、四包不接受非中小企业投标,故不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二包、三包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规定,小微型企业在政府采购中参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小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一包、四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云南、贵州、 青海)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5)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须提供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特殊资格要求:无

标项4:

一般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等;事业单位由单位财务处出具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或其他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2024年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2024年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凭证和缴纳税收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或成立时间不足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2.投标供应商须承诺近三年内完成的同类项目未受到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通报批评或警告及以上的处罚和无调查监测类项目成果质量评价不合格情况的声明(投标供应商自行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投标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一包、四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一包、四包不接受非中小企业投标,故不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二包、三包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规定,小微型企业在政府采购中参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小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一包、四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云南、贵州、 青海)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5)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须提供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特殊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9日 至 2024年06月0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1时0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标项2:否,标项3:否,标项4: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2: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3: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4:

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自然资源勘测规划研究院

地 址:贵阳市云岩区鹿冲关路34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万海峰

项目联系方式:0851-8676953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三合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13号中国银行后面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杨工

项目联系方式:1808508662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18085086628

采购公告.pdf
贵州省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遥感监测采购文件.GP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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