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2018年财政奖补一事一议项目砂石采购
2、项目编号:GZJC[2018]-1029-1
3、公示期限:(不少于二个工作日):2018-03-20—2018-03-21
4、采购预算:总预算142万元,其中A包:887100.00元,B包:248175.00元,C包:277200.00元。
5、最高限价:总预算142万元,其中A包:887100.00元,B包:248175.00元,C包:277200.00元。
6、采购预算确定依据:市场询价
7、采购单位名称:麻江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55-2620880
8、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俊成恒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龙施俊
联系电话:0855-8357987
9、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文件采购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一、资格要求
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或2017年度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缴费凭证(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法定代表人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受委托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须为无任何不良负面记录的资信良好的企业。
1.2本采购项目分为A包、B包、C包3个子项目,本项目兼投不兼中(供应商可对3个包进行投标,但只能中1个包)。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
1、内容:采购砂石18833立方米,采购预算价:142万元,其中A包:887100.00元,B包:248175.00元,C包:277200.00元(含运输费用)。
★砂石采购情况表:
实施点 | 供应乡镇 | 2018年实施一事一议普惠制项目需采购砂石具体情况 | 备注 | |
采购数量(立方米) | 采购砂石(含运费)预算价金额(元) | |||
A包 | 杏山街道 | 2629 | 1971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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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竹街道 | 3167 | 237525.00 | ||
贤昌镇 | 6032 | 452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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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包 | 谷硐镇 | 2984 | 223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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坝芒乡 | 325 | 24375.00 | ||
C包 | 龙山镇 | 1328 | 99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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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镇 | 2368 | 177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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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8833 | 1412475.00 | 以142万元为准 |
2、技术要求:
★砂石规格: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砂石必须符合国家建筑材料检测检验标准,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应配备标准规格的碎石、机砂、细砂、山砂和胡砂等,以满足各类工程建设的需要。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交货时间的,须经招标人同意,延长期限由招标人确定。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麻江县境内各乡镇村组及自然寨项目点
3、投标人应提供保证生产物资质量的持续稳定措施方案;
4、投标人应提供保证采购人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供应和运输措施方案。如投标人提供的物资(含运输)不能满足采购人项目建设需要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5、供应安全要求:
投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含生产、运输、装卸)所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均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投标人运输的车辆或船舶应满足装载砂石要求,并符合国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航运行业的运输管理要求。
6、验收方式
按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相关标准验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采购人将组织对货物进行复检,检验和复检费用由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7、付款和结算方式
货款按月结算,结算时,供货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确认签字的收货验货单,按合同约定固定综合单价和实际提货数量据实结算。
固定综合单价的价格包括材料、劳力、设备、运输、装卸、管理、风险、利润、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及其它为完成材料供应所必需的费用,是完成材料到位的全部支付。
8、定标方式: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本项目分为A包、B包、C包3个子项目,供应商可兼投但不可兼中,A包、B包、C包为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子项目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评委会分别对各子项目进行评标推荐。
定标的2种情形:
(1)未出现“兼投兼中”情形的: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按照评委会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出现“兼投兼中”情形的:如出现同一名供应商在多个包被评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情形,由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委会评审报告组织各包排名前三的供应商集中在采购人指定地点确定各包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为:由同时被评审为本项目多个包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优先任意选择所中包,剩余包由第二中标候选人自然递补成为剩余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递补后仍存在同一供应商为多个包中标候选人的情形,由递补后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优先任意选择所中包,以此类推。
注:本条款中“兼投兼中”指:同一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多个包的投标,并被评委会评审为多个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情形。
(四)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投标人应注意投标的风险,认真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并应如实填写技术方案一般性条款响应差异表,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掌握了确切事实说明某投标人没有如实填写技术参数要求偏离表或有虚假材料应标行为,该投标将被视作无效投标。中标后若通过查询发现中标单位存在虚假应标情况或若用户验收时发现某一货物中存在虚假应标情况,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拒绝支付合同货款,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评分办法
本项目评分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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